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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道路保洁控制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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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
g03-1 |
标准编号 |
q/ychj061-2017 |
编制人 |
沈玲 |
部门负责人审核 |
肖芳 |
人事部门审核 |
黄智明 |
分管领导审核 |
张舜 |
1、道路机械清扫保洁质量标准
1.1作业时,要求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尽可能不造成交通拥堵。
1.2根据路面污染情况清扫时选用一挡或二档,保洁时选用二档;车速晚上控制在3-5公里/小时,白天控制在5-8公里/小时。
1.3车辆到指定地点加水、卸垃圾。
1.4作业不扬尘、不漏垃圾,清扫后路缘石无沉积泥砂,地面干净整洁无污物,里程达标。
1.5遇到突发性污染时,人工配合机械及时清洗,恢复路面整洁。
1.6按时按作业区域到位作业。
1.7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度。
1.8路面、隔离桩下、路牙、下水口等整洁、无残留垃圾、无漂浮垃圾、无积灰,路面见本色。
2、道路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注意事项
2.1按规定时间、路线准时出车工作。
2.2出车前,要做好车辆的检查,特别是里程表、油泵、主刷、边刷、上水截阀、垃圾箱是否完好、灵敏有效。对制动系、传动系、转向系、润滑系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并做到所有刷盘落地开展工作。
2.3作业时先检查主刷落地高度,一般降至刷苗稍压地面为合适,吸口调整到不遗漏为宜。
2.4完成清扫作业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和日常保养,有故障及时报修保证次日的正常用车。
3、清扫作业质量监督检查
为全面掌握清扫作业质量情况,确保清扫作业到位,清扫效果理想、质量达标,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形成机械化清扫与人力保洁一体化,促使机械化清扫制度化、规范化,巩固和提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3.1制定机械化清扫作业管理制度。以制度约束司机作业人员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促使各项清扫各项工作到位。
3.2建立车队机械化清扫作业质量跟踪检查队伍。由专人负责,并驾驶小型清扫车,并编定线路车辆的作业时间、路段、作业线数等作业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跟踪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对一些特殊环境以及重点路段、重点时段的道路保洁进行拾漏补缺,强化保洁质量。
3.3建立每月联检一次的考评制度。有车队长与项目经理、公司质检员等人员参加联检,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跟踪整改。
4、机械化清扫与人工保洁密切配合
4.1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达到互助互补的工作效果。双方要明确各自的工作任务、职责,以大局为重,统筹协作,采取相应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机扫与人力保洁的配合和衔接,做到工作不脱节,道路清扫到位,达到机械清扫与人力保洁的有机结合,形成相互联动的工作氛围。
4.2密切配合,统筹安排
4.2.1派出跟车人员,监督作业情况。并对当班一些由于特殊情况而无法清扫的路段,进行灵活调配人力及时补充保洁,如因机扫车性能所限不能机扫的转弯、便道、死角处、退缩位等,要确保扫保到位,保证道路整洁干净。
4.2.2车辆配各铁铲、扫把等工具,在扫路车扫把盘无法到位或遇到由于雨水聚集大量泥沙时,在确保安全、不会造成堵车的情况下,由司机与跟车人员共同配合完成。
4.2.3在完成清扫任务后,签名填写工作验收表格,记录当天工作完成的相关情况,如车号、司机人员、起扫、收扫时间、清扫质量、路段是否有偷扫、漏扫等。
4.2.4建立定期会议沟通机制,通过会议制度,掌握了解机扫与保洁的运作情况,检验机扫与人力保洁衔接是否到位,是否还存在漏洞,是否还需要双方进一步完善、调整与配合,并且就对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共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及时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