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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清扫车操作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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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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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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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
沈玲 |
部门负责人审核 |
段美军 |
人事部门审核 |
黄智明 |
分管领导审核 |
邹修阳 |
1、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安全作业,注意避让车辆及行人;
2、车辆作业不得逆向行驶,如需逆向行驶作业的须向主管领导汇报;
3、机械清扫车实行定人定车定时定线路清扫保洁;
4、作业时开启警示灯或特殊音乐,不宜开警报器;
5、机械清扫保洁作业车速晚上控制在3-5公里/小时,白天控制在5-8公里/小时;
6、主次干道交通标志线(双黄线)、快车道路槽每天保证清扫1次、保洁2次;
7、清扫车作业时,需喷雾压尘;
8、洗扫车存储箱保持密闭,作业过程中无垃圾及尘土扬、撒、拖、挂和污水滴漏;
9、清扫保洁作业后的路面、路槽、交通标志线、路牙无污水、浮土和各种废弃物,路面清扫见底色;
10、清扫车辆标志清晰、齐全;车况良好,严禁带病上路;车容整洁,车体无破损、无锈蚀、无污物、无灰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