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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节约用电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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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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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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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
沈玲 |
部门负责人审核 |
张江文 |
人事部门审核 |
黄智明 |
分管领导审核 |
罗祖峰 |
一、用电管理
1.空调设备
1) 运行管理
(1) 制冷/制暖温度限制
制冷或制暖运行时,空调区域的气温不得超出如下温度限度值。
最低制冷温度 |
最高制暖温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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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度 |
25℃ |
26℃ |
27℃ |
28℃ |
20℃ |
湿度 |
≥80% |
70%~79% |
60%~69% |
60%以下 |
─ |
(2) 各部门指定每台空调机的使用管理责任者,并进行以下管理。
- 空调的开启和关闭。
- 不需要使用时要关闭空调,可能时引进室外冷空气调节室内温度而避免使用空调。
- 确保空调进风口和出风口不被障碍物所阻挡(出风口前100cm内、进风口前50cm内不能放置障碍物)。
- 运行过程中发现异常时迅速关机断电并联络主管部门。
(3) 环境管理员和主管对本部门的实施状况进行确认检查。
2) 保养·点检
管理部门设定点检计划并实施定期点检・保养或委托专业公司保养。
2. 照明设备
1) 照明设备的管理
(1) 照度要求
- 制造/检查工程的照度应符合工作要求。
- 其他工作场所局部照明的亮度应符合工作要求,也不要光线刺目;通道以便于通行
为原则设置足够的照明。
(2) 主管部门根据以上要求,以灯具数量(功率数)最小化为原则,合理设置、调整照明设施。
(3) 在照度未达要求时,主管部门应优先考虑通过采用聚光/反射装置、调整灯具位置或改变内部装修等措施改善照度,尽可能地避免增加灯具。
(4) 各部门在白天要合理利用自然光线。
(5) 为消除电力浪费,各部门指定的员者在午休或不需要时关闭自己部门责任范围内的照明灯具,各部门对实施状况进行日常检查,部门主管负责确认实施状况。
2) 保养·点检
管理部门根据《环境规范行为检查表》进行定期照明设施的定期巡回检查,及时清洁脏污的灯管并更换损坏的灯管。
3.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1) 设备管理
(1) 设备设置时,由管理部门计算出电气容量与工程部共同检讨设置方案,合理布线、配置设备。
(2) 设备仅在必要时驱动,不必要时原则上使其停止。
(3) 午休时及30分钟以上的交接班时间段内,原则上切断设备电源,但需要进行程式参数设置及其他必须保持通电状况的设备要根据实际情况处置。
(4) 引进新设备或现有设备更新时,在性能满足要求且成本可接受的情况下导入节能型设备。
2) 保养·点检
为维持设备的性能、确保其良好运行状态,管理部门进行以下设备的点检/保养。
4. 办公设备
1) 电脑
各部门使用者或管理责任者进行以下日常维持管理。
1) 午休等不需要使用时直接关闭电脑电源或使用挂起功能转至待机节能模式。
2) 上班时间内长时间不使用时,视时间长短关闭crt电源、挂起电脑、关闭电脑电源。
2) 打印机
各部门指定管理员者,负责在下班无人继续使用时关闭其电源。
3) 复印机
(1)办公室管理员者进行其维持管理,午休时间关闭电源或切换至省电模式。
(2) 非正常工作时间原则上关闭电源并上锁,确需使用者向办公室提出申请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管理,使用完后关闭并锁住复印机电源,在次工作日上班时将钥匙交还办公室管理员。
4) 点检·保养
使用者·管理员经常检查,以确保设备的散热口不被堵塞,并在散热口脏污时进行外部清扫,内部被脏物堵塞时委托管理部门实施清扫。
5) 各部门对本部门实施状况进行日常检查,经理负责确认本部门的实施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