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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 |
消防设备检查管理规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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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系编号 |
g11-7 |
标准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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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人 |
沈玲 |
部门负责人审核 |
文蕾 |
人事部门审核 |
黄智明 |
分管领导审核 |
邹修阳 |
1.0 目的:
为使本公司消防设施定期保养过程完整确实,于紧急事件发生时达到立即抢救时效,特订定本规程。
2.0 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消防设施定期保养进行期间均适用。
3.0. 作业内容
3.1每月定期保养检查
3.1.1.火警自动警报设备
(1) 箱体外观检查清洁
a.以目视确认无变形、损伤、明显腐蚀。
b.以适当工具清洁内外灰尘。
c.受信总机前无异物影响,门开关及操作。
(2) 预备零件检查
a.保险丝等预备品齐全。
b.操作说明书无毁损遗失。
c.接线回路图应无污损,导致难以辨识。
(3) 回路标示
a.以目视确认各回路标示无污损不明显部份。
(4) 交直流电源切换测试
a.操作预备电源试验开关,由电压表确认电压表之指示值正常。
(5) 探测器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无变形、损伤、脱落、明显腐蚀等。
b.设置后因用途变更、隔间变更等之未警戒部份。
c.以目视确认无被涂漆或因装修造成侦测障碍。
(6) 综合箱体外壳检查清洁
a.以适当器具清洁。
b.确认周围无异物阻挡造成使用上之障碍。
c.以目视确认无变形、损伤、脱落、显著腐蚀等。
d.标示灯正常亮灯,灯罩外观无损伤。
e.手动报警机按钮保护板无损伤。
f.以目视确认警铃无脱落松动及无妨碍音响效果。
3.1.2. 室内消防栓
(1) 启动表示灯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各消防栓箱上之启动灯无变形、损伤及脱落等。
(2) 蓄水池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无变形、损伤及置物阻碍并确认水量在规定量以上。
(3) 控制盘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箱体无变形、损伤及显著腐蚀。
b.电压表无变形、损伤、指示值应在正常范围内。
c.各开关位置正常,且各指示灯应正常亮灯。
d.保险丝、灯泡、回路图及操作说明书应无毁损、遗失及数量不足等情形。
(4) 压力筒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无变形、腐蚀、漏水、漏气及显著腐蚀等,压力表之指示值
应正常。
b.以目视确认压力开关无变形、损伤,设定压力值正常。
(5) 呼水槽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呼水槽无变形、损伤、漏水、显著腐蚀及水量在规定量以上。
b.以目视确认给水管之阀类无泄漏、变形、损伤等;「常时开」或「常时关」之标示及开关位置应正常。
(6) 泵浦机组外观检查
a.以目视确认帮浦及电动机无变形、损伤、显著腐蚀及铭板剥落等现象。
(7) 配管外观检查
a.立管及接头无泄漏、变形及被利用做其它东西之支撑吊架。
b.各阀类应无泄漏、变形、损伤等。
c.「常时开」或「常时关」之标示及开关位置应正常。
(8) 消防栓箱外观检查
a.以适当工具清洁箱体内外。
b.以目视确认周围无检查及使用上之障碍。
c.以目视及开关操作确认箱体无变形、损伤及容易开关。
(9) 水带瞄子检查
a.以目视确认箱体内之瞄子及水带无变形、损伤,设置数目及型式应依法规规定,且应能正常收置于消防栓箱内。
3.1.3.出品标示
(1)紧急电源检查及放电
a.于专用回路开关处切断常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至紧急电源,实时亮灯。
b.持续放电20分钟以上,于放电期并入季保养。期间应能正常亮灯。
c.常用电源复旧时,应能回复切换前状态。
3.1.4.紧急照明设备
(1)紧急电源功能障碍
a.于专用回路开关处切断常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至紧急电源,并实时亮灯。
b.持续放电30分钟以上于放电期间,确认应无熄灯或闪烁之现象。
c.常用电源复旧时,应能回复切换前状态。
3.1.5.灭火器
(1) 压力是否充足,指针指到绿色处
(2) 瓶体是否完好等
3.2每年检修申报
3.2.1.灭火器
(1) 本体内部检查
a.以内视镜确认内部无灭火药剂泄漏、显著之腐蚀变形、损伤、内壁涂膜剥离之情形。
(2) 垫圈状况检查
a.以目视确认无变形、损伤及内部老化之现象。
(3) 虹吸管
a.以目视或通气方式确认无变形、损伤或阻塞之情形;装接部位应无松动之情形。
(4) 灭火器剂量检查
a.重量应在规定量之容许范围内。
(5) 灭火器性能检查
a.无固化、变色、腐败、沉淀或污损现象。
3.2.2. 紧急照明设备
(1) 照度
a.使用低照度测定用光电管照度计测试,确认紧急照明灯之照度达到于地下建筑物之地下通道,紧急照明灯在地面下水平照度应达十勒克斯(lux)以上;其它场所应达到一勒克斯(lux)以上。
3.2.3. 火警自动警报设备
(1) 探测器烟感度测试
a.进行外观检查后,依下列步骤确定探测器之感度。
b.取下侦烟式探测器,进行外观检查;使用侦烟式探测器用感度试验器,进行感度(浓度)试验,确认其感度在探测器所定之范围之内。
3.2.4. 室内消防栓
(1) 泵浦性能测试
a.先将帮浦吐出侧之制水阀关闭之后,使帮浦启动,缓缓打开性能测试用配管之制水阀,由流量计及压力表确认额定负荷运转及全开点时之性能应无异常振动,不规则或不连续的杂音且于额定负荷运转及全开点时,吐出压力及吐出水量均达规定值以上。
(2) 放水压力测试
a.选择离帮浦最远及最近之消防栓放水测试,帮浦应能自动启动,放水压力应在1.7kgf/cm2以上,7kgf/cm2以下。
(3) 放水量测试
a.放水量应在130l/min以上。
6.0 相关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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